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的有关规定,我单位宜宾市岷江新区起步区南部片区剩余道路、绿化建设项目应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目前,该报告表已由四川志博宏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宜宾市翠屏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杨嵋 联系电话:15984120377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南北两线局部地段控规N-A-06地块
审批机关:宜宾市翠屏区水利局 审批机关联系人:蓝红 联系电话:0831-8736177 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建国路8号 附件:《宜宾市岷江新区起步区南部片区剩余道路、绿化建设项目应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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