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以下简称《办法》) 它来啦!
生活垃圾以后该怎样处理? 如何参与办法制定? 一起来了解 ↓ ↓ ↓ ↓ ↓ ↓
↓小剧场——垃圾分类,从我做起↓
《办法》是什么?
共8章45条
范围:适用于宜宾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及相关活动。 具体包括: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收集容器设置要求和标准、大件垃圾的投放要求、收费制度、一次性用品的限制、快递、外卖等行业包装减量、投放点的布局、投放罚则等内容。
垃圾分类类别
“主要还是要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我们这个生活垃圾分类当中,要学习生活垃圾分类的知识,正确进行分类,有可能以后我们的生活垃圾的收集点会减少,会集中到某一个两个区域去,需要做到定时定点的投放。” 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卫监管科工作员邓蕾蕾告诉我们。
为了更好地实现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让市民朋友们积极地参与进来,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卫监管科工作员邓蕾蕾还提到了评优评先(最美家庭、最美庭院等)的奖励机制和处罚规定。
处罚规定
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若未将垃圾投入指定的容器或者收集场所,将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视情节严重程度可以并处警告、通报批评、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及其主管人员给予处分。
目前 《办法》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 据征求意见公告 公民、法人或有关组织在8月2日前 可通过网站留言、电话、电子邮件或 提出书面意见等形式 向市住建局反馈意见建议
参与建议方式
联系电话:0831-2379391 联系人:邓蕾蕾 通讯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叙府路西段9号附8号201室。(为便于沟通,请注明建议人姓名、联系电话)
《办法》将纳入 宜宾市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议程 标志着 宜宾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迈入法治化轨道
来源:酒都播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