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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30日15时5分许,@屏山交警 铁骑队员在宜宾市屏山县蒋坝村卡口开展例行检查工作时,周某伟驾驶浙G95***轻便摩托车行驶至检查点附近突然操作失误侧翻在地。
执勤交警赶紧上前帮忙,在扶车过程中闻到驾驶员身上有酒味,并且对方神情紧张说话支支吾吾。执勤交警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0mg/100ml,民警依法对周某伟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9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宜宾交警提醒#
请广大驾驶人珍爱生命,杜绝酒驾,蜀黍们会日夜兼程,不放过任何一个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人。
来源:宜宾交警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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