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对项目进行第二次环评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渝昆高速象鼻出口至自贡漆树公路改建工程一期(明威大道) 建设单位:宜宾市翠屏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路线分为主线和支线,路线全长8.404公里(主线长5.694公里,支线长2.710公里)。其中:主线起于渝昆高速象鼻出口,沿Y016象明路,经明威镇金鱼村、茶叶林,沿CW36明双路,经平岩村,止于国道247线自贡漆树至宜宾段公路高坝互通立交处与国道247线相接;支线起于主线K4+922.40,经明威村,止于明威场镇与CW26明邱路相接。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宜宾市翠屏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南北两线局部地段控规N-A-06地块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831-8739911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鑫锦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荣盛香榭兰庭1期 联系人:兰工 联系电话:028-83310179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EF7X5ArXZckrbgDvobhebw?pwd=vz3z 提取码:vz3z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与途径:通过电话联系与环评单位或规划开发单位联系,向环评编制单位、规划开发单位获取本项目的环评报告简本以便查阅。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公众范围:受本建设项目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以上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并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在公示期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公众提交意见时请采用实名,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八、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 公众意见征求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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