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宜宾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对宜宾市公安局临港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文胜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经宜宾市监委指定管辖,江安县监委对李文胜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
经查,李文胜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涉案财物管理的相关规定;生活腐化;将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与涉黑组织人员交往密切,甘于被“围猎”,大肆收钱敛财。
李文胜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宜宾市公安局党委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文胜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由江安县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李文胜简历
李文胜,男,汉族,1969年2月生,宜宾市翠屏区人,大学本科学历。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6年7月至1994年4月,四川省运动技术学院举重队运动员;
1994年4月至1997年5月,在原宜宾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工作;
1997年5月至1998年3月,任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沙坪派出所副所长;
1998年3月至2002年7月,任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刑警大队二队队长;
2002年7月至2005年12月,任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
2005年12月至2008年12月,任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
2008年12月至2019年8月,任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19年8月至被调查,任宜宾市公安局临港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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