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张女士介绍,3月7日她在位于宜宾上江北学院路的“花生好车”汽车销售点,根据网点销售人员的讲解,下载了“花生好车”手机APP,并首付了5900元订购了一辆雪佛兰轿车,想着花低价就能提新车,张女士很是高兴。但接下来,张女士在办理贷款,查看购车信息的时候,却发现了不对劲儿。
记者在张女士提供的购车信息上看到,该辆车张女士是以承租人的名义,每月付款2580元,付足48个月,总计需要承担近13万元。4年租期满后,且无拖欠租金的情况下,再从某租赁公司的名下过户给张女士,也就是大家常说的以租代购。
同时,张女士还介绍,在整个购车过程中她都是在APP上进行贷款审核面签,也没有任何销售人员跟她具体讲解过购车是以租代购,且车辆不在个人名下,直到支付了首付款之后,她才看到了纸质的甲乙丙三方的书面融资租赁合同,并拒绝在上面签字。
为此,记者与张女士一同来到花生好车宜宾翠屏店一探究竟。但花生好车网点的工作人员非但没有第一时间回复张女士有关车辆购置方式的疑问,而是通过阻挡镜头、关灯、播放音乐干扰拍摄,正在消费者与花生好车销售人员进行沟通时,另一名店内人员突然出现并抢夺摔打记者的摄像设备。
3月7号下午,学院路的这家网点至始至终也没有拿出有关证据,证明张女士知晓以租代购的购买形式。但记者注意到,在张女士与销售人员的聊天记录、店内标示、销售广告和海报等显著位置均没有看到任何有关以租代购这种销售模式的详细介绍。直到第二天总部公关客服才通过电话做出了相应解释并承诺退款。
花生好车总部客服公关表示:“目前花生好车APP暂时不支持线上查询合同的功能,因为合同签了之后总部要审核再回传给门店,这个销售我也了解了,他也做了很久了,他肯定会告诉消费者这是融资租赁形式的,也有可能是客户当时不理解这个概念,我们现在就不讨论这个了,因为门店一个说法,客户一个说法,我们的目的不就是为客户解决这个问题吗,然后我这边可以给客户做一个申请,如果二审没有成功,也是因为媒体有介入,站在客户的角度,给客户做退款和终止合同申请。 ”
3月15日上午,张女士表示,她接到了“花生好车”公司财务人员的电话,对方表示将在3到5个工作进行退款处理。
新闻中,消费者张女士一直强调自己并不知道“自己是在租车”,商家则表示“在他们公司按揭车子都是承租人”,双方各执一词。
记者咨询律师后了解到,事实上,这是一种近年来逐渐运用于汽车销售市场的“融资租赁”,也就是业内人士常说的“以租代购”。
华晨律师事务所律师 邹毅:
这种情形其实更类似于合同法上所规定的“融资租赁”,比如说一方需要一个设备,但是他暂时没有能力拿出这么多资金来购买,而另外一方又有资金,他愿意帮你先行购买,购买后租给你使用,在合同里约定你的使用年限是多少年,使用年限到期后,这个设备直接归承租人所有。
但律师介绍,这种融资租赁关系达成的前提在于,签订合同前,双方都要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
华晨律师事务所律师 邹毅:
双方都要对合同有充分的理解,要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否则的话,一方就有可能构成对另一方的欺诈行为。如果他确实不知道,又能举证证明,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以欺诈为由请求撤销已经签订的合同。
据了解,目前“以租代购”在国内一二线城市已经成为汽车金融购车新方案。
其特点为:提车费用低、还款期限长、不查征信等,因其购车门槛低吸引了众多意向购车群体。但是消费者需要付出的购车总价与常规方式相比偏高。
记者以张女士计划购买的雪佛兰克鲁泽算了一笔账,在其选择的“以租代购”平台,雪佛兰克鲁泽,指导价111900元,1.5升排量,2020款,320自动锐享版,5号色,首付款为5900元,月租金2580元,租期48期,总金额123840元。
记者咨询4S店后,同一款车,裸车价格8万元左右,首付3成,加上保险、税费、上户、贷款利息等费用,总价约10万。相比常规的贷款消费方式,“以租代购”利息较高、后续过户较为麻烦。
那么,“以租代购”究竟如何规范?
今年3月9日,广东省金融监管局就发布了《关于规范融资租赁公司汽车融资租赁业务的通知》。通知规定,融资租赁公司应充分尊重并保障承租人的知情权、隐私权、人身安全和信息安全等权利。
据业内人士透露,部分公司的租赁协议中确实存在霸王条款,消费者稍不注意就会掉进消费陷阱。而以租代购更大的风险,是小公司如因资金实力不足,可能会出现转型或倒闭,这对于车主在租期满后,车辆能否正常过户到自己名下,存在着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