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
准新娘小刘和恋人小杨
一早就来到了宜宾市叙州区婚姻登记处
在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实施的第一天
来完成他们的人生大事
小刘和小杨二人在叙州区工作,户籍均不在叙州区。相爱3年,他们也早有了结婚的想法。如果不是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四川实施,这对准备走进婚姻殿堂的新人就要乘坐高铁回户籍所在地才能“扯证”。
“‘跨省通办’首个日子,象征着新的开始,也是美好生活的开始,所以我们选择今天来领证,一早就来到这里排队。我们都以为才开始试点可能会比较麻烦,没想到登记的过程十分顺畅,20来分钟二人就拿到“红本本”了。“‘跨省通办’的实施,解决了我们这种非宜宾市户籍年轻人‘扯证’来回奔波的大麻烦,更人性化了。” 刚领到结婚证小刘和小杨一脸幸福地说。
这对“红本本”也是四川省 “跨省通办”实施的第一例。颁证仪式现场,叙州区民政局局长杨放见证了他们的好日子,并向他们送上了诚挚的祝福。
2021年6月1日起,四川、辽宁、山东、广东、重庆等地正式开始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叙州区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办发〔2021〕8号)规定,从2021年6月1日起在四川省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内地居民办理结(离)婚登记从原来的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婚姻登记机关。”即男女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在四川的内地居民,可以在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在四川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或离婚登记。(常住户口所在地即户籍地。经常居住地一般是指公民离开户籍地最后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地方。)
其中,当事人是否持有当地公安机关颁发的居住证是婚姻登记机关认定经常居住地的主要依据。
双方常住户口都不在本省或者双方常住户口在本省但非本辖区的内地居民在经常居住地办理结婚或离婚登记,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