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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言网语] 女子身份信息遭前夫盗用,价值千万的豪宅被变卖,受害者只能“认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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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19 14:2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金女士的前夫能一路“过关”、顺利得逞,无论如何都不是一件正常的事。

近日,一则令人直呼“荒唐”的法治新闻,在网上引发了不少关注。据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报道:常年在日本打工的北京市民金女士,发现自己在北京拥有的一套“千万豪宅”,竟然被离婚18年的前夫伙同他人,以身份信息造假的方式非法售卖。由于买方的购房行为在法律上属于“善意取得”,无法取回房屋产权的金女士只能向警方报案,追缉作为事件“罪魁祸首”的前夫。然而,对此有所预计的前夫,早已带着卖房取得的赃款逃往国外。对此,金女士的选择,也几乎只有“认栽”。

事件曝光后,金女士的不幸遭遇,很快引发了众多网友的同情。面对如此荒唐的现实,许多人都不由得为金女士感到委屈。在整个过程中,金女士没有做错任何事情——不论是当年与前夫离婚、花钱买房,还是在事发后试图以法律措施维权,金女士的每一项举动,都完全符合法律的规定与要求。在这种情况下,让她独自吞下损失超过千万元的苦果,在公众的观感中无疑是一件极不合理的事。


在整场交易里,并不知道其中内情、已经足额缴纳了购房款项的买房者,确实没有什么过错。从本质上看,买方虽然不必承担经济损失,但和金女士一样,都是金女士前夫所设圈套的“受害者”。在事件中负有责任的,显然不止金女士的前夫一人。与其前夫联手制造骗局的同伙,以及任由他们拿到虚假身份证件、完成虚假交易的有关部门同样难辞其咎。


看到这则新闻,所有读者都会好奇:金女士在离婚之后购买的房子,凭什么会被已经与她毫无关系的前夫轻易盗卖?这个问题的答案,可以在交易产生的登记信息中觅得蛛丝马迹。查阅信息时,金女士发现:其前夫在交易房产时,登记的所有信息都与金女士个人信息一致,但照片上的人却完全是另一个女人。在这种情况下,其前夫要么是带着同伙前往公安机关,以金女士的名义“冒领”了身份证件,要么是用伪造的身份证件,配合同伙完成了过户交易。

一直以来,公安机关对户籍信息、身份证件换领的管理工作都极为严格。如果说金女士的前夫随便带一个人,就能在金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她的名义拿到新的身份证件,其背后必然是极为严重的管理漏洞。如果金女士的前夫在交易中使用的是自行伪造的虚假证件,负责监管交易的房管机构,又怎能连证件的真伪都不联网核对,就让一场千万规模的交易如此轻易完成?

金女士的前夫能一路“过关”、顺利得逞,无论如何都不是一件正常的事。对此,逃往海外的前夫当然要被中国警方追缉到底。与此同时,有关部门也应认真调查:这桩离谱的交易,到底是怎么完成的?本应在身份造假与交易环节中奏效的防范机制,又为何会在本案中层层失守?其中,如果有工作人员在审核环节中失职、失察,理当为其疏失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如果像部分网友怀疑的那样,有人与金女士的前夫里应外合,那也该付出应有的代价。


从立法精神上看,包括我国在内,多国民法之所以在不动产交易中保护“善意取得”一方的权益,主要是基于降低交易成本、维护市场效率的考虑。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自身财产权被他人非法处分的受害者就“活该倒霉”。作为市场秩序的监管者与维护者,有关部门理当充分履行其职责,有效防范这类冒名虚假交易。当侵权事实在层层监管之下依然发生时,有关部门绝无“隐身”之理。在具体的个案中,不论有关部门是否有责,受害者都需要一个合理的解释。也只有在作出解释的同时及时查漏补缺,有关部门才能收获公众的信赖,让社会感受到公正与安全。


来源: 中青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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