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块导航
3235
VV学员
6月17日,宜宾市筠连县人民法院沐爱人民法庭将审判庭搬到当事人院坝,成功调解一起家庭成员间的返还原物纠纷。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庭审结束,在征得原、被告意见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夏某银、潘某兰返还原告张某某830000元。
来源:竹都卫士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