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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身边事] 宜宾人引以为戒!一男子抓133只青蛙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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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1-7-6 14:2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啥?抓几个青蛙还犯法?”
青蛙、林蛙等
这种生活中常见的动物
相信大家并不陌生
但对于抓青蛙犯法这件事
很多人却不知道


6月30日,巧家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联合东坪派出所破获一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刑事拘留一人。


6月30日9时许,东坪派出所民警在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时发现一位村民持有一个装有青蛙的口袋,民警立即上前了解情况,并现场查获野生蛙133只。


由于其涉嫌非法捕捉野生蛙,民警便将其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


经讯问,张某聪如实供述了其捕捉野生蛙的犯罪事实。


经查明,张某聪为捕捉青蛙卖钱,6月29日11时许至6月30日凌晨2时许,便在东坪镇老街村学校社水田里捕猎野生蛙,后被东坪派出所现场查获。


目前,张某聪因涉嫌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已经巧家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野生蛙属于国家三级保护动物,一些特殊的种类如虎纹蛙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之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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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疾控、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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