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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身边事] 必须按月缴费!无法调价!宜宾这个小区电瓶车充电竟遭“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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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12 13:02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近年来,电动车引发火灾事件频发,成为了隐藏在公众身边的一大安全隐患。

为了治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宜宾各个小区也加紧配套设施的建设,让停放场所和充电桩成为标配,解决居民电动车的停放和充电的安全隐患问题。

但在各项政策和配套措施施行的同时,宜宾金江大厦的业主却有苦难言,质疑遭到了该小区物业的“霸王条款”。


01

充电必须按月缴费


“我们小区电瓶车充电必须包月,价格是70元/月,可以充240小时,对于每天都需要充电的业主或许觉得价格还能接受,但是对于我们这样很少充电的业主就实在划不着,我一个月最多充50余小时,可是也必须缴纳这个费用。”叶婷婷(化名)说道。

据叶婷婷介绍,自己是宜宾金江大厦的业主,偶尔会使用小型电瓶车接送孩子放学,但是使用频率并不高,而充电时间大概在每月50小时左右。

“我这个电瓶车很小,以前都是直接进电梯回家充,但是今年出了新规,电瓶车不准进电梯,所以我就没法拿回家充电了,这样确实更加规范和安全,我们也能理解。但是在几个月以前小区就规定电瓶车充电只能在固定的充电桩充电,这个充电桩有一个名为“天天充电”的APP,扫码缴费充电,但不能按次收费,必须要包月。包月的费用大概在70元。对于我们这样很少充电的业主就不太划算,我认为这就是一种霸王条款。”叶婷婷称。

据叶婷婷介绍,该小区内只有这一处充电的地方,而这个充电桩是由物业安装,费用必须包月,小区内没有可以为电瓶车进行单次缴费充电的地方。

“如果实在想要零充,按次收费,就要离开小区,去背后的西郊批发市场充电,或者去理想城,最近也要走10余分钟。”提起充电一事,叶婷婷表示很无奈。


02

物业:无法调整价格


“这个不是我们安装的,我们无法调整价格。如果觉得贵,她可以选择不充。”8月6日该小区物业办公室一名女性工作人员称。

据了解,负责金江大厦物业服务的公司名为三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起小区充电桩一事,物业管理人员也表示很无奈。

“说实话,我们是2013年来的,已经是第二个物业公司了。小区业委会也没有,现在我们都不想做了,我们都想撤离了。这个小区总共有400余户业主,其中有五分之一都没缴纳物业费,去年整个小区就拖欠了50多万元,今年已经拖欠了接近60万元物业费了。”该工作人员称。

另据该小区物业公司一名何姓负责人介绍,该充电费用也包含了集中停放的停车费。

“其实这个70元包月的费用并不仅仅是充电费,还包含了停车费。而且我们在设立这个充电桩和确定费用时候,也进行了公示,当时并无业主提出异议,至今虽然有投诉,但也是极少数人。而采取充电桩的方式也是为了安全,充电桩的方式肯定比私人搭线充电更为妥当。”该负责人说道。

·专家点评·

律师意见:应尊重业主知情权与选择权

四川皓锦(宜宾)律师事务所廖强宾表示:早在2017年12月29日,公安部就发布通告,将严厉查处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并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严格管理电动车充电问题。物业公司和小区业主之间是物业服务合同的关系,负有对小区充电问题进行管理的责任与义务。小区引进充电桩,有利于全体业主,也是国家大力提倡的,对于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全体业主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有重大意义。

对于充电费用,目前该费用尚不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范围,因此由充电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市场行情进行自主定价。在引进充电公司时,物业公司应当充分告知业主,尊重业主的知情权与选择权,且可以要求充电公司针对不同的客户群体,提供多元化的充电方案,而不能简单的以设备并非物业公司安装,无法调整价格为由不作为,进而推脱自身应负责任。此外,关于停车费的问题,如果停车位是利用的小区公共部分,则依照《民法典》规定,属于小区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应否收费及收费方式、收费金额,应当由全体业主表决决定。

因此,建议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与充电公司之间保持良好沟通,妥善解决小区充电问题。


本文刊登于《新三江周刊》2021年8月12日32期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新三江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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