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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身边事] 点赞!防止未成年人溺水,宜宾这个地方专门设立了有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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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1-8-12 14:02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为充分发挥防溺水警示教育作用,完善全社会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织牢织密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安全网,最大限度化解未成年人溺水风险,遏制未成年人溺水事件发生。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对未成年人违反防溺水相关规定私自下水实行有奖举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如发现未成年人有以下行为,请立即进行劝阻、制止,并拨打0831-3440021进行举报,同时拨打电话“110”报警处理。劝导制止时现场拍照或视频留存,以便查证。

(一)未成年人私自或擅自结伴到江河、水库、山塘、水井、积水坑、工地水坑等危险水域玩耍、游泳、戏水的;

(二)未成年人在无监护人或老师带领下,到江河、水库、山塘、水井、积水坑、工地水坑等危险水域划竹排、捉鱼虾、摸田螺等情况的。

二、奖励标准

举报线索和相关劝阻行为经镇政府查证属实的,给予第一举报人50元的现金奖励。多人举报同一未成年人溺水风险行为的,只奖励第一举报人。镇政府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在10日内将奖金通过转账或现场领取方式发放给第一举报人。

三、相关要求

(一)举报人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严禁故意捏造事实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政府、学校、村(社区)等正常工作秩序;

(二)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故意泄露举报人信息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接到举报后,由镇政府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现场查证。查证属实的,对违反规定私自下水的未成年人(含幼儿)及监护人进行警示教育,并由事发地所在村(居)委会督促监护人在当地水域进行义务巡河(库、堰、塘),拒不服从整改造成恶劣影响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严禁借举报之名虚报冒领奖金或故意下河(库、堰、塘)游泳套取奖励,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至2021年汛期结束。本通告解释权归仙临镇人民政府。

特此通告!
宜宾市南溪区仙临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7日

来源:仙临镇人民政府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南溪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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