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涉及宜宾市2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该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2021年5月15日,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执行2021年总局抽检计划任务时,在江安县凤凰食品厂抽取了一批次苕粑酥,抽样单编号:GC21510000003932400(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20-12-21)。经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合格。经宜宾市江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查明,江安县凤凰食品厂于2020年12月21日共生产20件该产品,共计100kg现场核查时已全部销售完毕。宜宾市江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启动不合格产品召回措施。截止2021年9月9日,共计召回四件共20kg不合格产品,已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经调查,江安县凤凰食品厂该批次产品因产品原材料中花生浸泡时间过长,导致过氧化值超标。宜宾市江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一是保证原材料质量;二是严格控制生产工艺和流程。宜宾市江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调查发现,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二、宜宾市翠屏区绿源食品有限公司大观楼分店销售的油麦菜2021年5月10日,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执行2021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在宜宾绿源食品有限公司大观楼分店抽检了1批次油麦菜,抽样单编号:GC21510000003931054(规格型号:散装;购进日期:2021-05-10)。经检验,“阿维菌素”项目不合格。经宜宾市翠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查明,宜宾绿源食品有限公司大观楼分店在2021年5月10日从供货商昆明涛蔬农业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处购进油麦菜18千克,该批次油麦菜已销售18千克(含抽样2.742千克),现无库存。由于销售时间与现场核查时间间隔较久,销售出去的油麦菜无法召回。经排查,宜宾绿源食品有限公司大观楼分店查验了供货方昆明涛蔬农业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昆明涛蔬农业有限公司法人吴涛身份证复印件、昆明景臻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检测原始记录表,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已告知当事人在以后的经营活动中进一步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自查每批次产品合格情况。经宜宾市翠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宜宾绿源食品有限公司大观楼分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油麦菜)的行为。鉴于宜宾绿源食品有限公司大观楼分店采购该食品时履行了查验义务,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法律规定,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微微宜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