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登录 |注册 |忘记密码
加载中...

宜宾零距离网络

版块导航

宜宾生活
酒都眺望消费维权宜宾政事乐玩宜宾招聘求职闲聊杂谈商家发布相亲交友房产城建律师在线
办公室
事务板英联俱乐部休息室其他版块
查看: 21600|回复: 77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宜宾身边事] 违规拍摄视频!宜宾这些“网红”统统遭了…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1-11-9 16:37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屏山县岷江大桥自建成通车后,壮观优雅,华丽斑斓,吸引着来往行人的目光,被广大群众称之为“网红桥”。

近日,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屏山交警大队接到网友举报,一名男子将车辆违法停放在屏山县新市镇先锋桥上,并“光脚站在车上”拍摄视频发布在短视频平台,此视频引起广大网友严重不满,纷纷向宜宾公安交警官方账号进行举报。


在接到举报后,屏山交警立即组织警力开展调查工作,经核查,该男子确实存在违法停放车辆等行为,通过多方技术手段识别及侦查,屏山公安交警取得视频中男子李某的联系方式,并通过电话传唤的方式通知其到该大队新市中队接受处罚。



李某称:自己拍摄视频是因为图一时好玩,拍摄时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违法,也忽视了行为背后存在的安全隐患。

在接受了民警的教育批评后,驾驶员李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深表歉意,并写下保证书保证以后决不再犯,随后,新市中队民警对其依法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无独有偶,同样是在这座“网红桥”,也一样有网友,在一样的位置,拍一样的视频,违一样的法,也一样被网友举报!



接到举报后屏山交警又通过一样的技术手段进行识别并通知驾驶员前来接受处理。


驾驶员吴某某来到了交警大队,经过民警的宣传和教育后,她也同样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写下了保证书,通过自己的社交平台进行发布。


在桥上停车既影响通行,又把自己置于了危险当中,同时还违反了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对车辆临时停放有着明确的规定:在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来源:酒都播报、新三江v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