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曾晓红,女,1994年4月14日出生,住宜宾市翠屏区白沙湾街道吴桥村9组32号,公民身份证号码:51150219940414306X。
执行标的:5250元。
执行依据:(2021)川1528民初1645号。
执行案号:(2021)川1528执1178号。
悬赏期限:至执行完毕。
悬赏条件: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曾晓红的财产线索,使申请发布悬赏公告的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实现的,按执行到位金额的3%支付赏金。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831-8863153、19961517373
联系人:王法官
02
被执行人:雷祥彬,男,1953年8月22日出生,住宜宾市兴文县大河苗族乡龙山村13组4号, 公民身份证号码:51253419530822121X。
执行标的额:80000元及迟延履行金。
执行依据:(2020)川1528民初2115号。
执行案号:(2021)川1528执409号。
悬赏条件:
1、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雷祥彬的财产线索,使申请发布悬赏公告的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按执行到位金额的5%支付赏金。
2、提供被执行人雷祥彬的下落线索,使本院找到(实际控制)被执行人雷祥彬的,支付赏金4000元。
悬赏期限:标的全部执行完毕前。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 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831-8820235、8821116、19961517177
联系人:曾法官、詹警官
03
被执行人:罗骏,男,1973年4月16日生,汉族,住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通惠门路3号1栋1单元4楼1号,公民身份号码:513123197304160017。
被执行人:罗波,男,1971年1月5日生,汉族,住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长天路3号7栋2单元16号,公民身份号码:510111197101052712。
被执行人:毛炯,男,1972年1月19日生,汉族,住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439号,公民身份号码:513123197201190010。
被执行人:梁丽娟,女,1979年10月26日生,汉族,住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中段102号6幢1单元6楼2号,公民身份号码:511102197910260743。
被执行人:四川森楠木业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四川省荥经县烈太乡堡子村,组织机构代码:06446275-7。
法定代表人:罗骏。
被执行人:四川省野牛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县孔玉乡,组织机构代码:66277541-1。
法定代表人:罗骏。
被执行人:荥经县三合代璜沟电站,住所地:四川省荥经县三合乡代璜沟,组织机构代码:75230261-8。
法定代表人:毛炯。
执行标的额:两案共计12685934元本金及相应利息。
执行依据:(2016)川1502民初1933号民事判决书、(2016)川1502民初2062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案号:(2020)川1502执恢1482、1483号两案。
悬赏条件: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四川森楠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野牛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荥经县三合代璜沟电站、罗骏、罗波、毛炯、梁丽娟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经本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符合悬赏执行相关规定的,将对线索提供人按照提供线索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给付悬赏金。
悬赏期限:标的全部执行完毕前。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831-357588613688280811
联系人:邓法官
04
被执行人:宋开,男,1979年6月7日出生,汉族 ,住四川省兴文县古宋镇金凤村五组45号,公民身份号码:512534197906072815。
执行标的额:材料款836298.40元及相应违约金。
执行依据:(2021)川1502民初3926号民事判决书 。
执行案号:(2021)川1502执2506号。
悬赏条件: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宋开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或宋开下落的,并经本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或成功拘留,符合悬赏执行相关规定的,将对线索提供人按照提供线索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给付悬赏金。
悬赏期限:标的全部执行完毕前。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831-3575886 13688280811
联系人:邓法官
05
被执行人:四川长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槐树街79号6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2018964720。
执行标的额:872193.50元。
执行依据:宜宾仲裁委员会【2021】宜仲案字第37号仲裁裁决书。
执行案号:(2021)川15执409号。
悬赏条件: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本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符合悬赏执行相关规定(本院已查控的被执行人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将对线索提供人按照提供的线索取得的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给付悬赏金。
悬赏期限:标的全部执行完毕前。
本院着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18383176463,0831-2320913
联系人:罗法官
06
被执行人:四川长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槐树街79号6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2018964720。
执行标的额:2658726.00元。
执行依据:宜宾仲裁委员会【2021】宜仲案字第36号仲裁裁决书。
执行案号:(2021)川15执413号。
悬赏条件: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本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符合悬赏执行相关规定(本院已查控的被执行人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将对线索提供人按照提供的线索取得的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给付悬赏金。
悬赏期限:标的全部执行完毕前。
本院着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18383176463,0831-2320913
联系人:罗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