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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撞到人了怎么办❔ 没人看到,赶紧跑 跟你说 千万不要有这种想法 更不要付之行动
你要清楚 无论你是心存侥幸还是怕担责 逃逸必被严惩
2月17日,9时20分,交管大队接群众电话报称:大井镇丁家咀测速点旁一辆小车擦挂一老人后跑了,请处理。
接警后,大队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展开调查。由于受害人无法准确描述车辆信息,现场也无目击证人,民警只能调取事发路段周边路口及农户家装监控视频进行研判分析,通过对过往车辆逐一排查,询问驾驶人、调取行车记录仪,最终锁定了嫌疑车辆。
肇事车辆↑
19日,民警通过车辆信息找到了嫌疑人及车辆,在法律 和证据面前肇事驾驶员对肇事后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指认现场
经查,2月17日,肇事驾驶人李某(男、38岁、大井镇人)驾驶号牌为川Q9EXXX的小型客车,从红桥镇方向驶往大井镇方向,当日9时18分,行驶至大井镇友好村丁家咀时与同向行人黄某怀(男、85岁、大井镇人)发生挂擦后逃逸,造成一起黄某怀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等待李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交通肇事逃逸不仅不能让你免受处罚 反而会让你付出更惨痛的代价
法律链接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二、发生致人死亡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此类事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三、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来源:江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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