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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将至,为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治节日“四风”问题,以实际行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现将我区查处的 4 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南溪区第四中学后勤处主任余福和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收受红包礼金的问题。
2019 年至 2021 年,余福和在担任南溪区第四中学后勤处主任期间,在该校学生宿舍楼及综合楼项目建设中,多次接受项目承建方宴请,并收受红包礼金共计 4400 元。2022 年 6 月,余福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二、南溪区人民法院一级法官助理甘强违规收受礼金的问题。
2018 年至 2019 年,甘强在担任南溪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期间,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红包礼金共计 4 万元。2021 年 11 月,甘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三、南溪区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叶勇才违规收受礼金的问题。
2017 年至 2019 年,叶勇才在担任南溪区经商科技局党委副书记期间,多次收受管理服务企业以拜年等名义所送礼金共计 12000 元。2021 年 10 月,叶勇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四、大观镇兴旺村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的问题。
2019 年 2月至 9 月,时任大观镇兴旺村党支部书记李启高、村委会主任黄云虎、村委会副主任李强三人商议,以误工费、车费等名义违规发放补助,并超标准发放考核奖励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共计 30109 元。其中,李启高个人分得 10320 元,黄云虎个人分得10824 元,李强个人分得 8965 元。2021 年 10 月,李启高、黄云虎、李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节点”即“考点”,“廉洁”即“廉节”。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决守住行为底线。各级党组织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要把纠治节日“四风”问题作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实际行动。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持续紧盯重要节点、薄弱环节,及时查处隐形变异和风腐一体问题,坚决纠“四风”树新风,以实际行动推动干部作风持续转变。
来源:廉洁南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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