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V上校 经验 点
报料奖 元
注册时间2017-10-26
在线时间 小时
|
当前 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 却仍有人不按照防疫规定要求 我行我素、特立独行
静态管理•“疫”警示
9月11日,珙县公安局巡逻警力在巡场镇(大水井)农贸市场时,发现入口处有一老人与工作人员起了争执。
民警立即上前查看情况,经询问,刘某荣(巡场镇人,75岁)要到农贸市场买菜。但根据防疫要求,出入农贸市场需要通行证,但老人未携带通行证,不配合防疫工作人员的工作,甚至对防疫人员进行辱骂,想强行进入市场。
民警对老人进行多次劝诫无效,于是将其带回派出所。通过严厉的思想教育和政策宣传,老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以后会积极配合防疫工作。
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积极配合参与疫情防控工作,齐心协力抗击疫情,切实对自己、家人以及社会大众的身体安全和健康负责。对于违反规定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不配合有关单位的防疫检查,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测体温的要求是当前疫情防控的重要措施,拒不配合有关单位或者公共场所检验健康码、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强行进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可能因扰乱单位秩序或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受到治安管理处罚;聚众扰乱单位秩序,造成严重损失的,则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辱骂、殴打相关工作人员,则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会受到罚款、行政拘留等治安管理处罚;侮辱或殴打他人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素材:珙县公安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