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市统一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规定,为了稳步推进“动态清零”攻坚行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早日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祥和的生产生活环境,全县人民要立即行动起来,服从大局,主动参与积极配合,严格落实全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经县疫情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于2022年9月18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新冠肺炎疫情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时间
2022年9月18日(星期日)00:00至24:00,含采样、转运、检验、上传结果(其中,县城各小区采样时间00:00至4:00,各乡镇、农村地区5:30至10:30)。
二、采样地点
县城城区由包保小区责任单位、屏山镇、社区组织,经开区企业由经开区组织;乡镇由各乡镇党委政府统一组织,村(社区)具体实施。居民按照“就近就便、错峰有序”的原则参加。
三、检测对象
全县所有居民,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临时旅居人员、外籍人员等。
四、注意事项
(一)请全体居民根据所住村(社区)具体通知,错峰分时段前往指定地点参加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
(二)请全体居民携带本人智能手机(健康码)、身份证或户口本(老人和孩子)到指定地点准时参加采样。
(三)检测全程请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扎堆、不交谈、不逗留、不聚集,采样完成后按要求进出场地,返回居所。
(四)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卧病在床的病人等特殊人员,由所在村(社区)负责核实相关情况,确定是否由工作人员上门采样。对上门服务的对象,采样人员将拍照留存作资料。
(五)集中隔离人员、居家隔离人员,健康码为红码、应急红码、黄码、应急黄码人员,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居民,以及有不宜采样疾病的居民,不参加本次核酸采样,由隔离场所或所在村(社区)按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六)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不参加此次核酸检测,由村(社区)做好登记,台账管理。
(七)未参加全员核酸检测人员将赋“黄码”,对拒不配合核酸检测人员将实施集中静态管理。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健康,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核酸检测工作,携手共筑全县疫情防控安全防线。对拒不配合、扰乱秩序以及瞒报、谎报、伪造信息、传谣造成疫情扩散的人员,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有疑问可咨询所在村(社区)。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屏山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
2022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