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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维权] 高县法院已经将周敏、李华平、陈小玲3人涉嫌职务侵占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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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9 18:0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在高县法院执行局依法办理高县金良建司申请强制执行高县兴盛公司一案中,自2016年10月24日申请人高县金良建司申请强制执行高县兴盛公司至2022年8月29日,长达6年被执行人兴盛公司明明有巨额资金,法人代表周敏等人却拒不偿还申请人462万本金的生效判决。反而为了躲避执行,实施了更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周敏等人用违法公转私的手段转移兴盛公司现金财产,这六年被执行人兴盛公司一共违法公转私转到财务人员陈小玲个人银行卡金额高达2.17亿元,(因周敏系被执行人,陈小玲银行卡为周敏实际控制使用),另外还公转私转到李华平个人账户金额上了1200万元(周敏、李华平两人共计从兴盛公司公转私收款2.3亿余元)。 备注:以上2.3亿公转私财务流水是高县法院法官亲自调取的,多达上百页在此就不展示,目前县法院和县公安局都有。

在我公司坚持依法推进法律程序的努力下,在高县法院的秉公执法下,本案不断取得进展,11月30日,高县法院裁定在我公司强制执行兴盛公司的执行案件中,追加周敏、李华平、陈小玲三名自然人为本案被执行人。







注:红框内清楚载明了,经高县法院依法认定:兴盛商混公司成立是由张传忠全额实缴注册资本金1000万。股权转让给周敏系周敏认缴600万投资根本没有实际出资一分钱,同时也不存在周敏以任何设备资产投资的证据。




红笔框住部分为高县法院审理确认的内容,将周敏、李华平、陈小玲追加为高县兴盛公司被执行案的被执行人

除了11月30日高县法院的这个裁定追加周敏、李华平、陈小玲为被执行人的裁定外,更让我们受害者振奋的事情发生了!近来,在高县法院执行局对兴盛公司一直以来的执行中,竟在执行中发现了周敏、李华平、陈小玲三人涉嫌职务侵占罪的线索。在12月1日,高县法院执行局在给金良公司委托律师作笔录时,第一次明确告知:发现周敏、李华平、陈小玲三人涉嫌职务侵占罪犯罪线索,将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并抄送检察院监督。


12月1日中午11点14分,高县法院执行局在给高县金良公司委托律师做执行笔录时,明确载明“我们就执行过程中发现的周敏、李华平、陈小玲三人涉嫌职务侵占罪的犯罪线索,将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并抄送检察机关进行监督。”目前此笔录原件存档于在高县法院执行局。 今天(12月8日)中午,经公司相关人员以受害者身份依法向高县法院执行局和县公安局相关部门确认“高县法院是否将周敏、李华平、陈小玲涉嫌职务侵占罪线索移送公安侦查”一事,得到了两家司法机关肯定的答复,目前,已经权威确认周敏、李华平、陈小玲涉嫌职务侵占罪线索已被高县法院依法移送到了公安机关侦查。 注意,这次不是我公司主动控告周敏、李华平、陈小玲职务侵占罪,我公司只是申请强制执行他们,希望按生效判决拿到我公司应有的钱。是高县法院执行局的法官出于高度责任心和专业法律水平,敏锐地查实了周敏、李华平、陈小玲涉嫌职务侵占罪的线索。在这里,本公司无意多说案情,乌云遮不了太阳,一切以法律说话。高县法院和县公安局都有周敏、李华平、陈小玲全部案卷材料,我们也不能过多发布涉案证据内容,我们相信在现在宜宾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下,在相关司法机关秉公执法下,谁也不敢乱插手干预司法,我们期待这起高县有史以来金额最为巨大,影响最为恶劣的职务侵占犯罪案件能得到依法处理,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还我公司和所有受害者一个公道!



本内容发表已获作者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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