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宜宾市翠屏区冠英街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以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说明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宜宾市翠屏区冠英街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宜宾市翠屏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组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说明(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8日-2023年2月17日 (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熊松 联系电话:1518311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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