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和《宜宾市水务局转发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宜水函〔2018〕193号)的有关规定, 宜宾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于2023年1月28日在院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宜宾市南溪区中医医院医疗联合体建设项目(裴石镇卫生院)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现将相关材料给予公开。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至2023年2月23日止。 建设单位:宜宾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建设单位联系人:张明飞 联系电话:13890430719 地址:南溪区裴石镇裴丰社区 报备机关:宜宾市南溪区水利局 报备机关联系人:毕富明 联系电话:0831- 3279639 地址:南溪区北大街210号 附件: 1. 宜宾市南溪区中医医院医疗联合体建设项目(裴石镇卫生院)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百度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k1NMGM978IUT0G_-RZu97Q 提取码:aac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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