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一对一”服务机制。印发了《兴文县财政局联系服务部门和乡镇的通知》,将每一个财政人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支农等重点部门实行“一对一”服务机制。主动服务,提前谋划项目实施方案和前期工作,做到“项目等钱”。 二是建立“书记县长月调度”机制。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财政资金管理,实行财政资金支出逐月调度机制。每月中下旬,县财政局主动通知预算指标单位,上报资金需求并严格审核相关付款依据,对符合支付条件的项目,列入次月资金需求。 三是实行“优先保障”机制。我县财政资金保障次序为:三保支出-直达资金-支农等上级专项资金-本级疫情等刚性项目支出。每月调度会后,根据当月资金需求多方筹措,确保当月支出按时调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