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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言网语] 大爷遛狗时狗绳绊倒电动车,法院判其赔偿驾驶员2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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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9 21:2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新京报
  新京报讯(记者 左琳)齐大爷在人行道上遛狗时,牵狗绳将一辆路过的电动车绊倒,导致车辆损坏、驾驶员受伤。因双方无法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齐大爷被诉至法院。2月8日上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判决齐大爷赔偿驾驶员樊先生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20.8万余元。

2月8日上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
  2021年6月22日20时55分,在北京市朝阳区东坝南二街金驹家园北侧,齐大爷由西向东步行,樊先生骑电动自行车由东向西行驶。齐大爷在遛狗过程中,狗绳将樊先生驾驶车辆绊倒,车辆损坏,樊先生受伤。经诊断,樊先生右侧桡骨头骨折、右侧冠突骨折、肘关节半脱位等。法**庭科学技术研究所做出了《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樊先生构成右肘关节活动轻度受限,属十级伤残。

  当日经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朝阳交通支队机场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齐大爷有行人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过错违法行为,故齐大爷负全部责任。

  齐大爷对樊先生的受伤表示歉意,也可以理解樊先生起诉,但他认为,当天遛狗时,自己的位置在樊先生前方,当时道路宽敞,光线明亮,樊先生自己没有注意观察,车速过快,急刹车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在樊先生碰到狗绳时,狗绳的一段就在自己手上,所以樊先生自身有过错,应当减轻自己的责任。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经审理认为,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

  本案中,齐大爷在遛狗过程中,狗绳将樊先生所驾驶车辆绊倒,经事故认定齐大爷负全责。虽齐大爷对责任认定存在异议,但齐大爷未提起复核,亦未提交其他反证,故各方对交管部门作出的事故认定书均应遵照执行,齐大爷应对樊先生因本次事故产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齐大爷支付樊先生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共计20.8万余元。

  本案的主审法官尹航提示,无论是行人 ,还是电动车驾驶员等各方主体,都应该遵守交通法规。宠物主人对于牵引的宠物,也应尽到充足的监管义务,不能让宠物到马路乱跑,对其他道路参与人造成影响。

  校对 吴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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