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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身边事] 宜宾兴文:严查占道经营、乱停乱放、乱扔乱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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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20 18:24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兴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兴文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山街(森林步行街)规范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中山街(森林步行街)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占道经营

禁止各门店、商户未经批准占道经营、展示商品和施工作业。所有从事生蔬肉食、现场烹制小吃及其他摊点必须流摊归市,进入指定场所营业。

二、严禁乱摆乱放

禁止未经批准擅自在中山街(森林步行街)道路两侧或公共场所堆放物料、乱摆桌椅板凳、乱摆灯箱广告,禁止沿街晾晒衣物、吊挂其他杂物,禁止占用人行道、花园和消防通道等公共区域堆放、吊挂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

三、严禁乱停乱放

中山街(森林步行街)内禁止一切车辆通行、严禁停放一切车辆。商户货物转运时间限定为晚21:00至凌晨6:00,逾期未驶出车辆按违停车辆处理。

四、严禁乱扔乱倒

禁止向人行路面、雨污水井、河道等公共区域随意倾倒垃圾、污水和其他影响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

五、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

请各车主、门店摊点经营业主,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对照要求自行完成整改,并严格落实门前五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包治安、包文明)责任制。对拒不整改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会同开展联合执法,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法律后果由经营者及相关责任人自行承担。对整治过程中散布谣言、聚众闹事或以恐吓、威胁等方式妨碍执法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兴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兴文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2月20日

来源:兴文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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