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V上等兵 经验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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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李金有,男,1964年3月3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高县来复镇运动村2组13号。2020年4月26日,与严增伟、黄泽强签订修房协议,负责修建底楼和二楼以及内墙抹灰。约定修建材料由房主负责,我只负责劳务,其它一律不管。
后面因房主要修建车库,他就另外找人挖车库,基础墩子3米,结果施工的人挖出6米多深,导致地基墩子下沉,此事我未经手,与我无关。房屋工程完工后,严、黄二人应支付我工人工资61896元,但他们以地基下沉为由,拒绝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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