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南溪区刘家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大同村建新区工程应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目前,该报告表已由我公司委托宜宾市叙州区永全水利咨询服务部编制完成,予以公示。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至11月13日结束。 建设单位:宜宾市南溪区宝航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吴瑞琪 联系电话:15892501215 地址:宜宾市南溪区刘家镇社区盛世家园小区7栋4单元3层2号 报备机关:宜宾市南溪区水利局 报备联系人:王思人 联系电话:0831-3218125 地址:南溪区北大街210号 附件: 1.《南溪区刘家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大同村建新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提取码:n11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