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对项目进行第二次环评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大坝脱水站地面集输工程 建设单位:四川长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四川省宜宾兴文县大坝苗族乡 项目概要:新建大坝脱水站一座,新建大坝脱水站至大坝输气末站和大坝脱水站至宁209H67平台两条输气管线。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长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丽;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北路一段83号; 联系方式:028-86010798。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芶工 联系电话:13908013057 电子邮箱:251760757@qq.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与途径:通过电话联系与环评单位或规划开发单位联系,向环评编制单位、规划开发单位获取本项目的环评报告简本以便查阅。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公众范围:受本建设项目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以上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并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在公示期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公众提交意见时请采用实名,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八、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 公众意见征求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2024年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