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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身边事] 转扩!事关宜宾养狗!禁养的烈性犬伤人,犬主承担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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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4-2-6 07:41 来自零距离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禁止饲养的大型犬伤人
无论受害人有无过错
犬主均应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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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4-2-6 07:42 来自零距离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民法典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条规定表明,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最严格的无过错责任”,没有任何的免责事由可以援引,无权抗辩减少或者免除责任,承担着更重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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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24-2-6 07:43 来自零距离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犬只追逐路人致其受惊吓摔伤

“无接触式伤害”饲养人也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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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24-2-6 07:44 来自零距离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和谐环境倡导文明养犬,法治社会支持依法养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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