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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有些人为了抢时间、图方便,抱着侥幸心理在通过公路时不走斑马线而是选择“抄近道”在车流中穿行、跨越护栏等,遇上视线被遮挡产生盲区的车辆,这种突如其来的“相遇”,总是惊得人一身冷汗,往往还会引发交通事故,也是俗称的“鬼探头”。
4月3日16时许,吴某东驾驶川Q7K***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南连线新宜公司路段时,与横过道路的行人蒋某芳相撞,造成蒋某芳受伤的交通事故。
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交管一大队依法认定:行人蒋某芳横穿道路时,未观察来车方向的情况且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吴某东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对右方交通情况观察不足且临危处置不当,负次要责任。
宜宾交警温馨提示:规则,不能随便破!马路,不能随便过!无论何时,侥幸心理都不可存,对安全问题要保持高度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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