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和《宜宾市水务局转发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宜水函〔2017〕193号)的有关规定,宜宾市南溪区金江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组织对“南溪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汪家供水厂巩固提升工程)”的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验收,现将相关材料给予公开。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宜宾市南溪区金江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陈永莲 联系电话:13890920163 地址:宜宾市南溪区北大街222号 报备机关:宜宾市南溪区水利局 报备机关联系人:王思人 联系电话:0831-3331743 地址:南溪区北大街210号 附件:南溪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汪家供水厂巩固提升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资料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ZwvhEQXraEPgIpgJ7NoHIA 提取码:lk9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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