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V中校 经验 点
报料奖 元
注册时间2017-4-12
在线时间 小时
|
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强化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6月27日,兴文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两起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宜宾市多家单位共计200余名干部职工到庭旁听,“零距离”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某曾担任宜宾市城乡道路运输管理局工作员、稽查大队第一巡逻中队中队长,被告人牟某某曾抽调担任宜宾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稽查大队工作员,两被告人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分别在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方面为经营非法营运车辆的贺某某、杨某某提供帮助。被告人李某某多次收受该2人所送现金共计人民币102.5万元,被告人牟某某多次收受该2人所送现金共计人民币89.6万元。
庭审过程中,两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法庭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保障了各方诉讼权利。两被告人在最后陈述中,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两起案件将择期宣判。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旁听人员神情专注,直观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触碰红线的严重后果。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此次公开庭审,把“庭审现场”变成“廉政课堂”,使干部职工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敲响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警钟。 下一步,兴文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延伸司法职能,通过组织庭审观摩、普法宣讲等方式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警示效果,持续强化以案说德、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提升底线意识和红线意识,努力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贡献法院力量。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兴文县人民法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