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给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2016年4月至2017年4月期间,钟某等5名农民工受宜宾某商贸有限公司雇佣,在该公司经营的砂石船上务工。务工结束后,钟某等5人找到该公司结算工资,但该公司称无力支付,向5人出具工资欠条,约定在2017年4月30日付清。如未按时支付,按月支付总额10%的违约金给付。欠款到期后,该公司没有履行付款义务,钟某等人多次要求给付工资未果。随后,钟某等5人将宜宾某商贸有限公司诉至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书生效后,该公司仍未履行义务,钟某等5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9月4日14时至9月7日14时,按照省高院、市中院的统一部署,翠屏区法院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执行大会战”集中行动,执行干警人不歇脚、马不卸鞍,持续奔赴各执行现场,对长期未结的涉企业、涉金融债权、涉弱势群体、涉特殊主体等重点类型执行案件进行集中攻坚,并邀请10余家省市媒体记者见证执行、采访报道。
找不到物,该院执行干警锲而不舍,利用“总对总”、“点对点”系统进行网络查控,通过与国土、交警等部门的执行联动机制反复查找,找到后迅速冻结、扣划、查封、搜查。72小时内,共扣划银行存款715257元,查封房产3套,强制腾迁房屋2处。
此次集中行动,翠屏区法院共出动警力168人次、警车124台次,执行案件39件,执结26件,履行金额2495226元,找到被执行人30人,司法拘留15人,执行到位案款177996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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