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屏山县新安镇金强商品混凝土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屏山县新安镇金强商品混凝土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宜宾市屏山县新安镇红丰村9组 建设单位:屏山县金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 验收文本公示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QF283FZtuHe1YKqo3VWZIw 提取码: aena 公示时间:2021年1月11日-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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