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
你是否遭遇一些“坑蒙拐骗”的事情?
像是收到假币这种
近日,在江安县阳春镇
就有一位姓李的婆婆
在卖菜时
也遭遇了这样的事情
好在李婆婆及时发现报警
1月12日上午9时许,江安县公安局阳春派出所接到报警,报警人李婆婆称自己在菜场卖菜时,被一个女子使用假币骗了。民警随即赶到现场,在农贸市场里找到了李婆婆,并将使用假币向李婆婆购买花生的冯某某抓获。据冯某某供述,自己也是受害者,这100元假币是几天前自己卖东西时收到的,为了想要减少损失,生出了想要把这张假币用掉的想法.....
因为这种错误的想法,冯某某从一名受害者变成了一个违法者,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买了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万元以下罚款。
临近年关
家家户户都会置办年货
请广大群众
擦亮眼睛
在使用现金时
切勿被一些不法分子钻了空子
如误收了假币
要及时上缴银行或公安机关
切忌为转嫁损失而再次投入使用
此外
发现假币违法犯罪线索的
应及时拨打110报警
来源:江安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