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加入消防救援队伍吗?
你想成为一名森林防灭火专业扑火队员吗?
那么,机会来啦!
长宁县消防救援大队
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20名
本次共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20名(其中:消防战斗员18名、消防车驾驶员2名)。
1、限男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长宁县户籍优先。
2、报考战斗员岗位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消防车驾驶员岗位报考人员年龄可以放宽到35周岁,但须取得B类以上驾驶证书且驾龄2年以上,无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3、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正常履行消防工作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身高不低于162cm。
请符合条件的报名者本人携带以下资料前往指定地点现场报名: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驾驶证、复员证、退伍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1月31日截止(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报名方式:现场填写报名表
报名地点:长宁县消防救援大队竹海大道消防救援站(长宁县竹海大道消防救援站,生态园对面)
报名咨询电话:0831-4630119、4622119。
消防战斗员科目:3000米跑/1000米跑(驾驶员)、10×4往返跑、单杠引体向上(次/3分钟)、立定跳远 。
消防车驾驶员科目:驾驶实地考核。
经政审合格者,由该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地点:长宁县消防大队竹海大道消防救援站(生态园对面)。经岗前培训合格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不予以聘用,培训期间表现特别优秀者可视情提前转正,工作期间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队伍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的,将给予辞退。
1、正式录用前需进行岗前培训即试用工,试用期3个月(消防车驾驶员岗位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及生活补贴1500元/月,正式聘用后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津贴+岗位津贴+高危补贴+量化考核+军龄工资(退役军人根据服役年限70元/年)组成,消防车驾驶员岗位可再享受600元/月岗位补贴。
2、由单位统一免费发放工作服装,提供工作期间的免费食宿。
3、因消防救援工作的特殊性,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录用后原则按照上2天休1天的原则倒班,每月休假10天。
4、由单位统一购买社会保险(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专职消防员100万元人身伤害意外险。
5、每年单位至少组织1次免费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