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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言网语] 荒唐!宜宾邻市一男子为了4.2万元的彩礼,擅自给14岁女儿订婚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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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1-2-26 19:0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之前

有条朋友圈在网上火了
一位妈妈发出这样的感慨


“亲爱的未来亲家,
我女儿有房有车有嫁妆,
可以不要彩礼,
只求你现在接走辅导作业!”


看到这条朋友圈后
网友们对这位妈妈的请求
表示哭笑不得


叙永有一位父亲

还真擅自为14岁的女儿

订了一纸婚约

但理由却令人大跌眼镜

竟是为了一笔4.2万元的彩礼钱



近日
叙永县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
审判庭成功调解了一起
父亲为14岁女儿订立婚约
引发彩礼返还纠纷的案件
经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普法教育后
最终将彩礼返还


年仅14岁为何婚约在身?

这事还得从其“荒唐爹”饶某说起

饶某与妻子共生育3个女儿,大女儿和小女儿随妻子在重庆娘家读书,二女儿小饶随饶某在家读书。

在饶某看来,14岁的小饶柔弱怕不能依靠,为了老有所依,饶某便打起了给女儿提前找个女婿的主意。

2020年8月19日,经媒人介绍和饶某的撮合,男子杨某支付了饶某42000元的彩礼及价值1万余元的物品,与14岁的小饶订立婚约关系,杨某按照对方父亲饶某的要求支付了42000元的彩礼。


庆幸的是
远在重庆的母亲知晓此事后
将小饶带到重庆继续读书
婚约无法履行
杨某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彩礼


通过社区走访、和与当事人耐心沟通,法官了解了案情的始末后,对原、被告进行了释法、明理,并对双方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不当行为进行了训诫,并组织双方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典》婚姻家庭篇的有关内容进行了解和学习。



经过法官耐心的释法理、讲道理
原、被告均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
最终
就返还彩礼达成一致意见
由被告人饶某
分期返还杨某彩礼40000元
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14岁正处于少女豆蔻年华

而命运却被自己的父亲“操控”

这样的父亲简直太荒唐了


老铁们
对此,你有什么想说的吗?

来源:泸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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