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座小车载了13人 还全都是幼儿园小朋友 宜宾兴文县查处一起 小型汽车严重超员违法行为!
2021年3月23日17时许,驾驶人陈某驾驶川Q7E212号小型普通客车在古宋镇清泉村“都良幼儿园”装载数名学生准备将学生逐个送回家中。
17时20分许,当该车行驶至古宋镇清泉村三组(天成专用道1KM+500M)路段处时,被兴文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核实,该车核载5人,实载13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69条第1款第6项之规定,属于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5条第1项之规定,对驾驶员陈某给予驾驶证记6分,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同时将该违法行为抄告至兴文县道安办、兴文县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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