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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江周刊] 【宜宾新三江周刊原创】城市电动车:规范停放落实难,“出路”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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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7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宜宾新三江周刊原创】城市电动车:规范停放落实难,“出路”在哪?

本刊记者 罗盼雨


  近日,兴文县侏罗纪公园对面一门市发生火灾,经查系电动三轮车充电时爆燃所致。此事一出,再次引发了公众对电动车规范停放、安全充电问题的热议。毫无疑问,规划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是防止此类事故再度发生的有效手段,但要完全“落实”下来,却并非易事。


  电动车不准进小区?

  傍晚时分,上班族陆续回家,鑫空间小区东大门外的广场上,施划的两轮车停车位逐渐被占满。
  “白天就停了不少,晚上就更多了。要是下班晚了,挤都挤不进去。”鑫空间业主毛女士说。以前,她的电动车可以直接开进小区并停在自家楼下,十分方便。但自从成都发生电动车爆燃事故后,小区就不准电动车进入了。
  据她透露,曾有小区业主因骑车进入小区与保安发生冲突,可找到物业处理时却被告知是小区业委会的规定,物业无权干涉。在她看来,这不过是物业“拿着鸡毛当令箭”,毕竟小区门口的保安是物业公司负责管理,和业委会没有直接关系。
  “电动车爆燃确实危险,不让停在单元门口、不让进电梯大家都能理解,但不让进小区就有点过分了,万一车子停在外面遭偷了或者遭刮到了,物业又不负责,到时候找谁去理论?”毛女士无奈地说,更何况除此之外,车子停远了也不方便,尤其是买了大件物品需要搬运到家时,真的很不容易。
  “小区车棚容量不够,根本无法满足小区业主所需。而且车棚地方窄,经常会发生擦刮,清不到该找谁负责。”鑫空间一名业主说,因工作原因,他每天回家的时间都比较晚,所骑电动车只能停在小区外面。

  
  “飞线充电”实属无奈


  家住小北街附近的市民吴永前表示,成都和宜宾发生的电动车爆燃事件,他也略有耳闻。但由于条件所限,小区所有居民的电动车都是停在各自住家的楼下。
  吴永前坦言,他就是所谓“飞线充电”大军中的一员。每晚7点半他到家后,会将车停在楼下充几个小时电,等到11点快睡觉时又把楼下充电器关了。而和他挨近停放的电瓶车,一整晚都在充。虽然他们充电的地方,社区张贴了不准停放和充电的提示,但他们只能选择“视而不见”。
  “我们小区以前是单位宿舍,楼下没多少空间可用,过道也狭窄,连日常通行都打挤得很,更别说规划专门停车充电的地方了。”吴永前说。如果条件允许,他也不愿冒风险;但据他了解,附近也有小区规划了专门停车充电的地方,为小区的两轮车业主规划设置了专门的停车区域,但还是有人只图方便,不愿规范停放。
  据临港一小区业主透露,他们小区的公共区域比较宽,满足配置电动车充电桩的条件;但因要占用小区公共区域,一些没有此需求的业主强烈反对,此事只好搁置至今;他们也只能白天在公司充电,或者晚上回家“飞线充电”。

  
  规范停放难“落地”


  据鑫空间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北京鲁能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宜宾分公司(下称鲁能物业)工作人员表示,该小区里有2个停车棚,车棚外面的空间也可以停车,业主可从东大门右侧的小门刷门禁卡通行,但不能从小区大门进入。
  “在小区门口或车棚里停车都不收费,只有电动车充电会收电费。当然,车辆安全由业主自负,不过车棚里有监控,如果车辆发生刮擦,业主可调取监控查看。”该工作人员说,仍有些业主为了图方便,没进车棚停车,而是选择停在小区门口。
  合江门街道一名工作人员介绍,老城区有条件的小区都规划了专门的两轮车停车区,但由于没有物业公司或自管委员会管理,甚至根本就无人管理,导致居民对各类提示、警示视而不见,仍有电动车停在过道上、楼梯口充电。
  “有些小区条件有限,没有地方施划专门停车位,不规范停放尚可理解。但专门规划了停车区域的小区,居民仍然是我行我素,根本就没把人身安全当回事。”
  据查,今年5月12日,宜宾市物业管理协会发布《关于加强物业服务小区电动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市各物业单位要加强宣传,在小区宣传栏、单元楼道、电梯内、安全出口等醒目位置张贴规范停放充电的警示标语、事故案例宣传画、禁停禁占标识、安全小知识、违规行为举报电话以及《消防法》等相关内容。
  同时要对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占用消防通道、楼道堆放杂物等行为予以坚决制止并组织清理,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规范、有序。
  而从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也明确规定,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且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但时至今日,相关政策在宜宾各小区的“落地”情况却不尽相同。

  
  “管人”,才是硬道理!


  市民孙川兵认为,作为一种较为方便且经济实惠的城市交通工具,两轮车有其存在的市场空间。但长期以来,两轮车乱停乱放的现象一直遭人诟病,归根到底还是对车辆驾驶人的“管理”不够,让许多政策难以得到有效执行。
  在从众心理和破窗效应的影响下,许多人的“自我约束力”大幅下降,再加上坊间历来就有“法不责众”的共识,因此在对两轮车的规范管理上,仅靠驾驶人的自我约束是完全不够的,必须要“奖惩有度”并严格执行才能见效。
  “要有一套完善的奖惩制度,对于表现好的给予奖励,比如减免停车费、充电费或积累积分兑换生活用品等;表现差的予以严惩,惩罚可以是金钱,也可以采取纳入征信等方式。但不管是奖励也好、惩罚也罢,力度一定要有‘吸引力’才能引起足够的重视。”孙川兵说。
  当然,这只是针对那些已经规划了专门的两轮车停车位的小区。对于有条件但尚未规划专门停车位的小区,街道或社区应主动作为,必要时可协调业主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矛盾,不能一味“捂”到底;而对于那些暂时没有条件的小区,要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探索利用周边的城市公共区域(如口袋公园)及休闲场所来解决两轮车停放、电动车停放及安全充电的难题。
  “城市可利用空间有限,可以借鉴潮汐车位的模式,开发一款应用来共享车位,高效利用城市空间资源。但前提是要控制好容量,预留可调节空间,同时需在较近的郊区建立‘收容站’,对逾期未退出的黑名单车辆进行有偿‘收容’。”孙川兵建议。
  孙川兵认为,除了对驾驶人的“管理”外,相关配套措施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比如将新建小区具备“电动车停放及安全充电设施”作为交付验收的硬指标;老旧小区的改造将之作为必选项。如果各方参与者都“各司其职”,那许多问题就可从源头上得到解决。
(据宜宾《新三江周刊》2021年12月16日第4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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