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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江周刊] 【宜宾新三江周刊原创】推陈出新,宜宾法律援助工作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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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6 09:47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宜宾新三江周刊原创】推陈出新,宜宾法律援助工作在路上……
本刊记者 冯璐平
  法律援助保障人们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并以此来实现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那么,对于弱势群体而言,要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就需要每个法律援助工作者的辛勤付出。
  从“绝不允许困难群众打不起官司”,到如今蓬勃发展的法律援助事业,其间有无数法律援助工作者的不忘初心,不辱使命,惠民助民。今年1月1日,《法律援助法》正式实施,法律援助工作将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服务乡村振兴,助力基层治理,推动新时代法律援助工作不断取得新进步、实现新发展。

  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的《法律援助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法律援助领域的专门立法,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那么,法律援助工作究竟涉及哪些内容?对此,宜宾市法律援助中心相关负责人谈到了2个案例。
  
  案例一:为201名农民工讨薪提供法律援助案


  2014年1月,重庆某建筑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公司)承接了宜宾市翠屏区某市政工程建设项目。2015年12月,该工程项目峻工验收合格,但重庆公司尚有587.53万元农民工工资未支付到位,涉及30多个施工班组共201名农民工。两年多来,被欠薪的农民工们多次远赴重庆,千辛万苦找到重庆公司索要工资,但公司均以负责人外出、公司财务人员不在、资金暂时周转困难等理由搪塞,拒不支付欠薪。
  宜宾市翠屏区法律援助中心收到以杨某等人为代表的201名农民工的申请后迅速行动起来,立即开启了农民工欠薪维权“绿色通道”,经审查受理,庚急组织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热心公益事业的律师组成办案小组负责前期工作。经过工作小组与重庆公司的多次沟通,该公司终于答应与农民工们座谈,共同协商解决拖欠工资问题。
  在此情形下,翠屏区法律援助中心引入律师调解机制,在调解律师的指导下,农民工们与重庆公司共同申请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人民法院依法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确认重庆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前付清拖欠201名农民工的工资587.53万元。
  但《律师调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重庆公司仍未履行。农民工们的希望再次落空,陷入了无尽的焦虑和愤怒。承办律师积极寻求被申请人重庆公司的财产线索,多方奔走、不厌其烦地查询,仔细排查每一个目标线索。功夫不负有心人,承办律师查实重庆公司在该项目的业主翠屏区公司处尚有700余万元的工程款未予结算,可要求翠屏区公司以未结清工程款为限代重庆公司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
  曙光就在眼前。承办律师和执行法官轮番前往翠屏区公司,督促其依法履行农民工工资先行垫付义务。翠屏区公司也积极配合工作,多处筹措资金,终于在2019年1月21日春节前夕将587.53万元工资送到201名农民工手中。
   
  案例二:宜宾人异地维权法律援助案例


  温某某,宜宾市兴文县五星乡农民,长期在京务工。2018年11月24日下午5点38分,温某某下班后在北京市顺义区高白路别墅区发生交通事故,温某某在事故中受重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后,肇事司机王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被顺义区人民法院立案审理。而温某某妻子任某某等人远在宜宾兴文老家,妻子长期留在家乡务农、照顾家中老小。温某某去世后,家中断了经济来源,任某某又缺乏社会活动的经验,家中经济境况相当窘迫,在京维权期间经介绍找到了宜宾市在京农民工法律服务团。
  承办律师经仔细研究案情,找准问题所在,援助律师积极开展工作,一是多次与任某某及温某某在京务工的亲友一起寻找温某某长期在京居住生活,主要生活来源于北京的证据;二是与王某家属反复沟通,希望他们考虑温某某家庭客观困难,积极筹措资金承担赔付责任;同时,虽王某已判刑,但其积极赔付也可以作为服刑期间行为思想的考核加分;三是仔细研究《合同法》和《侵权责任法》,依据格式合同特殊规定对抗王某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并根据侵权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将邰某某车辆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作为责任人要求其在交强险无责限额内进行赔偿。
  随后,案件起诉至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被依法受理,援助律师又多次前往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与承办法官交换意见,向法官梳理本案的法律关系和责任分担,掌握了案件办理的主动权。最终,人民法院采纳了援助律师的代理意见,支持了任某某一家的诉讼请求,于2020年1月8日判决人寿北京公司在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限额内、平安北京公司在交强险无责任死亡赔偿限额内共同赔付任某某等因温某某交通事故死亡造成的经济损失112万余元,肇事司机王某在垫付5万元丧葬费的基础上再另行赔偿任某某等人各类经济损失51万余元。
  保险公司对此不服,提起上诉。援助律师继续为此案奔波。最终,二审法院判决维持原判,经强制执行,任某某等人先行获赔经济损失110万元。
  
  宜宾建立异地法律援助工作站
  

  从上面案例可以看出,不管宜宾市民身处何地,只要是法律援助对象,都会有法律援助律师为其案件奔波。
  对此,宜宾市法律援助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称,“如果国内有超过一万名以上的宜宾人聚集的城市,我们就将其纳入考虑,建立异地法律援助工作站。让在外奔波的老乡们,也能就近、便捷享受到法律援助服务,解决他们的困惑。我们在全国17个城市设点,已建成宜宾市长宁县法律援助东莞工作站、宜宾市高县法律援助中心云南省昆明市工作站、宜宾市筠连县法律援助中心驻苏州工作站、宜宾市南溪区法律援助中心驻北京工作站等。”
  但也有律师表示,即使没有这些异地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外务工的宜宾人,符合条件的,也能在当地寻求法律援助。而建立这样的异地法律援助工作站,则是宜宾的法律援助工作更加人性化的一种体现。宜宾市法律援助中心一名工作人员就表示,“不管人们走到哪儿,总觉得家乡靠谱,对家乡有着依赖思想。我们曾遇到过多次,宜宾在外务工人员,趁着回宜宾过年的时候,前来咨询法律问题。市民信任我们,我们就更应该关心他们,为他们提供更便捷、高质量的咨询、援助服务。”
   
  普及法律援助制度并畅通渠道


  宜宾在畅通法律援助渠道方面下足了功夫,以进一步实现对困难群众的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加强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服务。宜宾市法律援助中心作为民生实事实施部门,着力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工作,2021年超额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民生实事目标任务,全市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939件,提供法律援助咨询3373人次。
  宜宾市法律援助中心还采取了聘请律师值班,与异地的法律援助机构合作等办法,来保证法律援助渠道畅通。而市民拨打12348热线,就能免费咨询法律问题。“市民咨询,不管是不是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都免费。”宜宾市法律援助中心一名工作人员介绍说,“但如果需要法律援助,就得满足援助条件。”
  即便如此,但还是有很多市民不知法律援助制度或不了解法律援助的具体内容,导致其不能享受到法律援助服务。对此,该名工作人员就举例说明,“比如一起案件,当事人满足法律援助条件,但他不知道,就只能去找职业律师打官司,之后支付一定的律师费用。而他如果走法律援助途径,可能还是那名律师帮当事人打官司,最终免费。”
   
  法律援助工作者不好当


  法律援助对受援人是免费的,法律援助机构对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法律服务人员支付办案补贴,但因地方经济发展不平衡、财政投入不足、案件补贴标准未随经济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等原因,致案件补贴较低,宜宾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平均700元/件,与法律服务行业收费标准差距较大。
  所以,也许会有人问,“为什么要当法律援助工作者?当个职业律师不是更赚钱吗?”其实这也是人之常情。宜宾市法律援助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称,“法律援助经费保障不足和法律援助供需矛盾突出,是现阶段工作遇到的主要问题。职业律师打官司能有可观收入,但援助律师每办一个案件,只能拿到700元左右的固定补贴。如果需要援助律师外出打官司,他们还得自己承担交通、饮食、住宿等费用,就不太现实。久而久之,援助律师越来越少,案件越来越多,就产生了不平衡。当然,法律规定每个律师每年有义务进行至少2次法律援助工作,就让律师参与进来,但宜宾一些律师也向我们反映,说结案流程太麻烦,最终不想去领那个补贴,案子办了也就办了。”
  所以,不仅是法律援助受援人需要关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法律服务行业人员同样需要被关注。更需要提到的是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他们里面也有兼职援助律师的,但援助补贴还不能向内部人员发放,所以他们办理案件还没有收入。
  当然,困难并没有使他们退却。新的一年,宜宾还将加强《法律援助法》的学习贯彻和宣传推广,扩大法律援助在全社会的知晓率,为更多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决做到“不让任何一位困难群众打不起官司”!
   
法律援助受案范围


  一.民事、行政法律援助
  (1)需要经济困难才能申请的案件
  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救助;(三)请求发给抚恤金;(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五)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六)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七)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八)请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赔偿;(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2)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的案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一)英雄烈士近亲属为维护英雄烈士的人格权益;(二)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三)再审改判无罪请求国家赔偿;(四)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主张相关权益;(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人群
  法律援助申请人有材料证明属于下列人员之一的,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一)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二)社会救助、司法救助或者优抚对象;(三)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进城务工人员;(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刑事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法第二十四条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其他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

  全国法律援助热线(24小时服务):12348
(据宜宾《新三江周刊》2022年1月6日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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