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宜宾市翠屏区税务局 关于提醒部分纳税人办理退税的公告
由于部分纳税人留存在税务机关的联系方式失效、留存的原生产经营地址经查找已经搬迁等原因,导致税务机关无法联系该部分纳税人退还以前年度多缴企业所得税税款。为确保纳税人享受到应享的退税权益,请以下纳税人(具体名单附后)法人或者实际控制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主动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宜宾市翠屏区税务局办理退税事宜。 同时提醒纳税人:办理退税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税务机关不会在电话通知退税时要求纳税人提供银行账号密码、短信验证码等信息;不会要求纳税人进行任何银行转账操作;也没有指定任何除电子税务局以外的其他网站网上受理退税事项。敬请纳税人提高警惕,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 如您对退税事宜有任何疑问,请拨打0831-2312366热线或到办税服务大厅咨询。 宜宾市翠屏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地址:翠屏区合江街38号。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宜宾市翠屏区税务局 2022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