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屏山县综合能源利用项目(新安镇储气调蓄设施及综合能源站)应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目前,该报告表已委托宜宾华泽水利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现予以公示,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屏山县昆仑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赵奕昕 联系电话:19961547409 地址:屏山县屏山镇君山大道西段499号岷江大厦9层1号 审批机关:屏山县水利局 审批机关联系人:李剑华
联系电话:0831- 5722262
地址:宜宾市屏山县行政中心大楼水利局 附件: 1.《屏山县综合能源利用项目(新安镇储气调蓄设施及综合能源站)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百度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FKGMzcRS44FI4F6btyVBfw 提取码:ncb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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