筠连县新盛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文本为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文本内容为现阶段环评成果,下一阶段,将在听取公众、专家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筠连县新盛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场建设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筠连县新盛养殖专业合作社 4、建设地点:筠连县高坪苗族乡英雄村方家组 5、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养殖区占地面积21.7665亩,建设存栏508头种猪(其中种母猪500头,种公猪8头)养殖场及配套设施,主要包括配怀舍、分娩舍、出猪舍、公猪舍、后备选育舍、隔离舍以及其他配套污粪处理设施、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等。项目建成后,每年可出栏育肥猪1万头。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筠连县新盛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场建设项目符合现行产业政策,符合当地畜禽养殖规划,项目选址较合理、平面布置较合理,贯彻了清洁生产原则。拟采用的生产工艺成熟、可靠,对各污染源采取的环保措施合理有效,技术可行,污染物能实现达标排放,只要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工程设计提出的环保对策及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达标排放,认真落实环境风险的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则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是可行的。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受项目影响的公民及工程附近的单位、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征求与本项目有关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主要事项: (1)公众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及对本项目的态度; (2)对本项目建设所在区域的生态、水、气、声、固废等环境质量的看法,存在哪些主要环境问题; (3)本工程的主要环境问题以及可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对本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环保管理意见或建议; (5)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 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稿见本网页附件1,纸质稿存于公示单位处; (2)公众参与调查问卷:见本网页附件2。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筠连县新盛养殖专业合作社 联系人:胡安平 联系电话:13518458270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红鹰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18080432011 七、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及时间 (1)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反馈调查问卷、或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其他方式向公示单位及环评单位发表关于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2)反馈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附件1连接: 附件2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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