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川办水保[2016] 65号)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四川省宜宾市高县来复镇柏香村、高凤村、太平村、杨梅村、金安村、明朗村、小河村、桥头村、运动村、石梯村、九缸村、天凤村、通书村、响石村“6.17”长宁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来复镇运动村)应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目前,该报告表已编制完成,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高县城乡投资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廖庆勇 联系电话:15982708818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庆符镇白鹤林大道99号 审批机关:高县水利局 审批机关联系人:邹丽娟 联系电话:0831-5583780 地址:高县庆符镇滨江西路 附件: 1. 《四川省宜宾市高县来复镇柏香村、高凤村、太平村、杨梅村、金安村、明朗村、小河村、桥头村、运动村、石梯村、九缸村、天凤村、通书村、响石村“6.17”长宁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来复镇运动村)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提取码:3c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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