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和《宜宾市水务局转发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宜水函〔2018〕193号)的有关规定,宜宾市南溪区刘家镇人民政府合宜村村民委员会于2022年7月17日在村委会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刘家镇合宜村、青平村、中心村、兴隆村、高山村、高楼村、太平村、大池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现将相关材料给予公开。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宜宾市南溪区刘家镇人民政府合宜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单位联系人:唐义洪 联系电话:18981020182 地址:宜宾市南溪区交通街278号 报备机关:宜宾市南溪区水利局 报备机关联系人:李建军 联系电话:0831-3331743 地址:南溪区北大街210号 附件: 1. 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刘家镇合宜村、青平村、中心村、兴隆村、高山村、高楼村、太平村、大池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提取码:2jc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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