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叶汉中,男,1981年2月27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长宁县长宁镇利民街22号。公民身份证号码512530198102270911。
执行标的额:欠款280000元、案件受理费2750元。悬赏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按照规定给予悬赏金奖励: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叶汉中财产线索,经本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符合悬赏执行相关规定(本院已查控的被执行人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将对线索提供人按照提供的线索取得的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给付悬赏金。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举报联系电话:0831-8789060 13568111934
被执行人:敖正强,男,汉族,1971年9月17日出生,住珙县巡场镇白皎煤矿集中区4号22栋2单元1楼3号,居民身份证:51253319710917031X。悬赏条件: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敖正强的财产线索,经本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使申请发布悬赏公告的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符合悬赏执行相关规定,按执行到位本金及利息的10%支付悬赏金。本院着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被执行人:刘玉彬,男,汉族,1982年5月25日出生,住宜宾市江安县铁清镇街村,居民身份证:512529198205255938。
执行依据:(2021)川1526民初967号。
执行案号:(2021)川1526执958号。
执行标的额:30000.00元及迟延履行利息。
悬赏条件: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刘玉彬的财产线索,经本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使申请发布悬赏公告的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符合悬赏执行相关规定,按执行到位本金及利息的10%支付悬赏金。
悬赏期限:标的全部执行完毕前。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831-4381509
联系人:宋法官
被执行人:邓留敏,男,汉族,1973年8月22日生,住四川省珙县巡场镇南井街68号,居民身份证:512533197308220535。
执行依据:(2020)川1526民初882号。
执行案号:(2021)川1526执390号。
执行标的额:89000.00元。
悬赏条件: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邓留敏的财产线索,经本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使申请发布悬赏公告的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符合悬赏执行相关规定,按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悬赏金。
悬赏期限:标的全部执行完毕前。
本院着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联系人:李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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