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登录 |注册 |忘记密码
加载中...

宜宾零距离网络

版块导航

宜宾生活
酒都眺望消费维权宜宾政事乐玩宜宾招聘求职闲聊杂谈商家发布相亲交友房产城建律师在线
办公室
事务板英联俱乐部休息室其他版块
查看: 2476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车辆在道路违停的相关责任(一)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2-10-13 16:48 来自零距离APP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为缓解停车难,交通管理部门会在符合条件的非机动车道划出一些停车位。但仍有部分车主,为图方便随意占用非机动车道停车,不但妨碍了他人正常通行,也会给自己惹上麻烦。不少车主因违规停车惹上了“官司”,本文通过梳理车辆因在道路上违停的相关责任问题,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赔偿责任、刑事责任,望各位驾驶员切勿方便自己但影响他人,主动规范停车,否则可能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行政责任:违停可能受到罚款、扣驾照分等相关行政处罚。
城市道路范围内的停车状况:政府有关部门施划的停车泊位,驾驶员可以付费使用,其中有一类型是规定了使用时间的停车位,如学校旁的接送学生车位,在上下学时段开放使用。没有标记禁止停车的道路,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该类道路的情况下,可以在道路边临时停车。具有禁令标志、禁止标线的道路,可以视禁令要求,即停即走,或三分钟、一分钟内临时停车。绝对禁止停车的严管路段,如政府部门附近、老旧的窄路、通行需求较高的街道,均由严格的禁止要求。



违停主要类型:高速应急车道违停、机动车道违停、非机动车道违停、人行道违停,最常见的就是在非机动车道(或马路一侧)上停车。

笔者所在城市的上江北某小区外路段尚未施划路边停车位,路口有违停摄像头,因可以不需支付停车费用,导致在每天夜间整条路段违规停满了小型汽车和超宽的大货车,尤其是有一条路段一侧车辆竖停,另一侧横停,本来是双向四车道的道路(不含人行道),因违规停放仅能让一辆汽车通行。

行政处罚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九条: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机动车不得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和依法禁止停车的路段临时停车。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四)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交通违法行为,一次记1分:

以上是违停行政责任的相关提示,请各位车主或驾驶员合理停车。更多关于违停的民事赔偿、刑事责任的文章,后期会持续更新,记得关注微信公众号,皓锦律师带你一起学法、懂法、知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