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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身边事] 宜宾最近的一些谣言,你信了吗?公安来辟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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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2-11-30 18:3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最近
网络上出现了各种版本谣言
宜宾公安又来辟谣了!

01、谣言一

近日,有部分网友在网络中反映,多个小区里有人以免费清洗油烟机的名义上门,身上带有迷药,趁机拐卖儿童。




经核实,近期有销售人员在临港多个小区挨家挨户敲门推销清洗产品。通过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调查,其推销的产品具有厂家冠名、合格安全标识、生产日期等信息,未发现其它违法行为。类似谣言曾变换地名在全国多地出现,多地警方也已多次辟谣,微信群流转信息为不实信息。

02、谣言二

近日,有部分网友在网络中反映,有外地来宜的人贩子,放学时以开车带路的名义让孩子上车。




经核实,公安机关未接到相关警情,微信群流转信息为不实信息。

03、谣言三


近日,有部分网友在网络中反映,宜宾某个小区发生火灾,因为小区封控,导致消防车进不去。




经核实,该小区为疫情低风险区,视频中的围栏为市政施工围栏,小区人员可正常出入,翠屏消防在接到报警后出警,第一时间将明火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网上流传的相关信息为不实信息。


04、谣言四

近日,有部分网友在网络中反映,疑似两个小孩被人贩子杀了冻在泡沫箱里的视频。


经核实,第一段视频为高县焦村发生,系村民误报警;第二段视频为拼接视频,系某地溺水儿童。


造谣一张嘴
但是你会承担怎样的处罚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

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希望大家不要再继续传播未经官方证实的不实消息。另外,如果遇到违法犯罪行为应该要及时报警处理而不是发朋友圈到处传播。


宜宾公安提醒大家:

    上网过程中,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拨打110报警,切勿扩散未经核实的信息。对于利用互联网恶意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安定的不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全力维护网络和社会秩序和谐稳定。


来源:宜宾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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