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9日晚上,王某才、王某及其朋友一行四人相聚在南溪区某夜宵店把酒言欢,推杯换盏至凌晨0点50分一同离开了夜宵店。而后王某才在路旁招停了谢某驾驶的出租车,四人便一同上了车。行至某路口时,一女子也招停了谢某驾驶的出租车。因车辆满座,谢某便拒绝了该女子。
此时,醉酒状态下副驾驶的王某才突然提出让司机谢某载上该名女子。王某才见谢某不予理睬,便开始用言语挑衅谢某,随即用手指戳向了谢某的头面部,谢某立即将手推开,并告知其不要影响驾驶,然而酒劲上头的王某才却变本加厉,试图用手臂对谢某的颈部进行控制。与此同时,出租车后排的王某见状便一把抓住谢某的头发,对其进行殴打,最终造成了司机谢某全身多处不同程度受伤。
派出所民警接警后,立即对现场涉案人员进行控制,并及时将伤者送医治疗。经询问,违法行为人王某才、王某均对自己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违法行为人王某才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500元;王某被处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