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文本为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文本内容为现阶段环评成果,下一阶段,将在听取公众、专家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宜宾市翠屏区宋家镇中部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李庄文化旅游发展集团 4、建设地点:宜宾长江工业园 5、建设规模及内容: 新建处理量为每天4.8万立方米的污水废水处理厂1座(分二期建设,一期处理规模为每天3万立方米,二期建设处理规模为每天1.8万立方米),出水质达《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排放标准》(DB51/2311-2016)的排放标准,配套建设污废水提升泵站、压力管网、排放管网及双回路电力供电设施等基础设施。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李庄文化旅游发展集团“宜宾市翠屏区宋家镇中部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可行,项目建设后将大幅度削减废水污染物排放,污染物排放量进一步减小,有利于改善雷扁石河水质,具有积极改善宜宾市水环境质量的环境正效益。 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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